社会治理创新与政府积极作为
2017-05-22 19:40  王勇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1月 浏览:890  评论:0
[摘 要]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为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转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新的历史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所以,需要创新社会治理,而这种创新是与政府的积极作为紧密相联的。当代社会,政府的积极作为是指政府主动积极地提供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抓住政府积极作为的重点,坚持必要的原则,思路明晰,有所为,才会卓有成效。相反,如果政府消极作为,甚至毫不作为,那么,社会治理创新也就会流于形式,难有成效。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创新; 政府积极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根据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对治理下的定义,所谓治理,就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具有法治精神的现代化,需要法治政府的积极作为。因为在现代社会,政府的积极作为就是指政府主动积极地提供公共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创新,而每个层面的治理创新均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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