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地产权制度的结构性脱耦与重构——基于赣南G村的案例分析
2018-07-03 09:00  刘 建;吴理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浏览:1393  评论:0
中文摘要: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建构,是结构化场域中的行动者通过策略化行动达到动态性均衡的过程。通过对G村公地纠纷的案例分析发现,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公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从“合约型产权”向“利己型产权”的结构性转换。在“合约型产权”的实践阶段,村落公地纠纷依托村落传统规范及村落成员权的界定得到化解,村落公地总体上处于“祖业权”范畴内。而在“利己型产权”的实践阶段,村民通过在不同的场域对不同产权规则有选择的挪用,村落公地产权的界定需依托“强力占有”的原则。由于农民土地产权认知在“道德理性”与“经济理性”的场域中徘徊,村落公地产权的界定陷入合法性紊乱的悖论,导致了农村公地产权制度的结构性脱耦。在当前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实践中,需要合理界定不同土地产权的属性,进而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互动,重建农村公地产权制度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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