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农村振兴的策略与路径
2018-04-24 10:30  张宇  《河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浏览:1189  评论:0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展现了党中央将解决好“三农”问题视作全党工作的关键一环,而这一战略的推进,势必会让我国农村迎来前所未有之巨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了实现农村振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和“小康社会”,除了要让农村在国家发展中分享到更多红利外,还应及时有效地破解时下影响农村振兴的现实约束,以便在根本上消除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

一、未来五年中国农村振兴的现实约束

以“乡村振兴”为指引,最终实现中国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在这一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诸多阻碍要素还大量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1)当前,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中的第一产业依旧占据主导地位,这和我国农业国家的定位是相符的。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的进程中,以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开展第一产业的生产难以满足当前乃至以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诉求。而随着人口红利不断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缩减,会让农业发展遭遇十分明显的伤害。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传统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融合难度较大,而农民所固有的盲目性和从众性再一次强化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使得价格机制难以针对农民群体真正发挥作用,导致农民收入长期处在较大波动之中,农业产值也以传统水平为主。(2)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性缺乏,使得农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诉求难以在市场经济下得到满足。值得肯定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供给十分充足,甚至在部分领域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情况,比如东北地区的玉米供给。但其中的大部分农产品都存在同质化、单一化的特点,在构建自身特色优势的过程中底气不足。而当农产品质量逐渐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后,农村产业发展举步维艰的事实就显露了出来。也就是说,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中的缺陷,让很多农村地区的特色越来越不鲜明,难以和城市比肩。(3)农村社会的发展除了要借助农业外,还应在农业工业布局方面做出更多努力。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在空间上十分分散,无法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显得势单力薄。比如,农村工业在发展过程中就会因此而承担较大风险,尤其会受到环境破坏、工业废气、工业污水排放的影响,让农村在发展工业的同时让“绿水青山”不再是“金山银山”,实现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再如,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其第三产业发展十分受限,农村服务性产业的发展并未引起农民群体的关注。

(二)农民收入绝对增长与相对受损并存

按照比较的视角,农民群体收入绝对增长的过程中,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相对受损的情况:(1)生产生活资料价格倒逼农产品销售。当前乃至以后一段时期,我国农产品不但要遭遇国内市场的竞争,还会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这对在计划经济中苏醒的农民群体来说是十分残酷但难以回避的现实。在市场面前,农民借助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应对变化的外部环境。可是,由于对市场预期不准确,盲目跟风思维严重,最终的结果是农业结构得到调整,除粮食作物外,经济作物和水果、蔬菜以及水产品等出产规模不断提升,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情况,价格也呈现出下落的情况。至此,农民从结构调整中获得的收益并不理想。可与此同时,在生活日常必需品以外,很多方面的支出都呈现出刚性增长,无论是公共设施修建维护费用分担还是医疗卫生市场化,抑或是教育市场化,都让农民群体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支出全面增加,增收部分获得的收益难以与多出的支出相抵。(2)外出务工收入虽然平稳并有所增长,但与上升的物价相比却呈现出下降趋势。对大量农户来说,外出务工收入被视为家庭收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是,因为农业劳动力在从事二、三产业时,其经验与技术都十分滞后,使得大量劳动力都止步于次级劳动力市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长期处在低位。虽然部分务工人员从事着重体力劳动或者技术类的工作,可以赚取较多收入,可是这类工作的不确定性和季节变动性,使得他们一年的平均收入并不高。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出现了大量下岗职工,加之从农村进来的劳动力数量持续增加,使得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严重的供需失衡,所有这些都使得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无法得到显著改善。(3)农村“空心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的后续动力十分匮乏。在整体上,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是以外流为主,虽然部分地区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和就业,但是这类人群所占比例少之又少,加之很多农村劳动力积攒了一定收入之后,进入城市地区生活和工作。这样就使得在农村地区有着最为紧迫需求的资金、人才和知识等都流向城市地区,农村发展“空心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部分农村地区耕地出现大面积撂荒,农业生产力呈现严重的下滑态势。而在基本的农业之外,农村其他方面的建设也呈现出日渐衰败的迹象,很多农民深觉于农村土地上生活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十分有限,甚至越来越低。

(三)农业生产分散和资源配置低效

(1)由分散经营而带来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与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模式不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始终保持农产品粗加工的模式,其附加值长期处于低位,这不但表明我国的农业结构合理性较差,也说明农村分散经营存在着一定弊端。比如,在小农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目前生产的农产品以生活必需品为主,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弹性很低,难以受到价值规律的影响,这就使得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经常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况。而究其原因,是因为多年来延续下来的细碎化经营无法大面积开展农业机械化的推广,而将家庭视作基本生产单位的生产活动还会由于农户彼此间相对独立的经营,使其往往要单独购置小型农机具,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地区的生产投资和重复投资,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经济负担,让农产品成本长期处于高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难以得到提升。而事实上,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讲,这类农业机械器具如果由公共部门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就会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原有个体的、分散式的农业生产范式让大量农民的生产活动彼此独立,而势单力薄之下,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都会呈现出短缺的情况,使得农民在市场竞争中无法处于优势地位。(2)土地资源流转不畅,相关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基于现有的市场经济环境,土地作为一类特殊的资源可以以商品的形式参与到市场交换过程之中,它的价值也能够借助货币加以体现。基于这样的逻辑,土地资源的自由流转就天经地义了。可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对于土地资源的使用都以粗放经营为主,生产过程十分简单,通常只包括播种、培育和收割等环节,投入和产出都年复一年,少有变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这一人群规模的逐年增加让农村土地荒置现象越发严重,使得大量土地资源出现了浪费、闲置和撂荒的情况,这一特殊资源配置的低效让农村经济的发展止步不前。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对农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向的了解十分匮乏,无法以科学的态度和准确的信息掌握农业市场行情,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也难以作出客观预测,农村社会的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发展就显得举步维艰。(3)细碎化的农业经营和分散化的资源利用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农业生产难以扭转传统小农经济的实质。把土地分割和细化的土地制度连在一起,虽然会在一定时期内释放出较多动能,让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让农业生产力也就此获得提高,但这种细碎化的资源使用模式(包括对土地资源的使用),即便能够在单位耕地面积上取得较高的单产,但是当复种指数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如果不改变小农经营的基础,单纯通过增加劳动和要素供给的形式渴望获得更多产出,就显得希望十分渺茫,也违背自然资源的规律。而一旦农产品生产处在报酬递减的区间,农业生产分散经营的边际效应就会接近于边际成本,此时的利润接近于零。此时,农业规模效益就不会出现,资源的经济效应就会显著拉低,资源浪费的负面影响就会逐渐显现。

(四)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自上一轮土地改革之后,在新的土地政策的指导下,农村地区原有的生产、经营、分配和劳动力调配等经济活动都变得越来越灵活,支配权也更多地交给农民自身,其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和自主性得到显著提高。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供需之间矛盾的存在,使得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呈现出明显弱化的趋势:(1)在农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农业支出与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渐下降。长期以来,政府一直被视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甚至是唯一提供者。而事实上,这种供给模式虽然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带来了效率上的提升,也为社会制造了公平、公正的氛围,但这种将政府视作主体的单一中心的供给模式,使得一旦政府对农村投入出现削减的情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就会呈现出弱化的态势。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采用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难以充分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而这又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十分契合)。(2)农村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之间存在紧密关系。但是,在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农村水利设施的投资规模有限,加之管护缺位和劳动力缺乏,出现了诸如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复建设和资金严重浪费的情况。因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有待加强,使得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电网建设与改造、文化设施建设领域均与城市地区存在很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基于现代化建设的乡村振兴。比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农民的就医负担,可是,逐年递增的保险费用和报销范围限制,使得农民的医疗支出并非因此而显著降低。这些情况都说明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脆弱性还存在,社会保障工作无论在覆盖范围还是在完善程度方面均显著滞后于城市地区。

二、未来五年中国农村振兴的策略选择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业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成为实现农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而为了实现这一点,就需要深刻认识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关系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变化趋势以及城乡发展规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思路。

(一)创新农村经济发展范式

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重点改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有效实现形态,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经济之带动作用,以此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而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创新农村经济发展范式就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1)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但需要在技术层面进行创新,还应在经济组织方面有所创新,以此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进步。其中应遵循的原则是:第一,有助于贯彻和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二,有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提升农村振兴的步伐。第三,全面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使之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第四,以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为指引,借助发展集体经济的形式消减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经济效益。(2)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此弥补地方政府在农村振兴中的短板,借助村级集体的有效组织,让村级集体责任意识得到增强。按照农业主体现代化的视角,需要认识到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诉求的必要条件为农业主体现代化。为了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到位。(3)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可以体现现代特色农业多元化的发展诉求。这是因为,经济发展不但可以提升农民群体的生活水平,提升相关服务的层次和质量,还能够借助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文化事业的建设,这对提升农民生活素质是大有裨益的。因此,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除了应遵循自愿民主的原则外,还应注重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农民群体的意愿,使之能够自愿甚至自觉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当中。可以借助有关劳动、资本、技术和营销活动的开展在农业和市场之间进行充分合作。应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也可以借助惠利返还的形式,让农民群体能够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真正得到实惠。(4)政府应采取有效方式,注重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撑,可以在农村经济发展实践中进行成本缩减,对税收、用电、用地等层面进行必要的补助,对参与其中的其他要素应给予一定的支持。比如,地方政府可以针对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给予部分财政补贴,以激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二)重塑农业现代化目标体系

综合我国国内和国际农业发展态势以及现代化发展状况,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模式除了要吸收国内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成果外,还应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内涵,然后以“十三五”规划为指引,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发展指标体系予以适当调整,以便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对其发展结构和发展质量进行优化。具体做法是:(1)在设计农业现代化目标指标体系时,需要重点体现新时代的特色与内涵创新。在总体目标层面,应该提出基于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以及生态安全和质量安全的总体目标,并对国内国际战略布局进行统筹。这不但能够保留传统社会中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指标,还能够充分结合新时代的内涵,极大地拓展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理念与发展方向。在具体指标层面,需要提升并更新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质量监管的能力,并在国际竞争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能够有所体现。比如,可以把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和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等视作衡量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指标。(2)对农业现代化目标值进行确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农村的发展实际和定量测算。借助定基动态比率法和比例系数法以及专家咨询等可以对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行测算。需要尊重国情变化与农业发展规律,要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予以比对和检验,以界定具体指标。比如,在农产品供给层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粮食总产量、蔬菜总产量、肉类总产量和水产品总产量等。在农民增收层面的主要指标包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等。在生态安全层面上的主要指标包括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万元农业增加值耗水量等。(3)在“十三五”期间,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农业现代化瓶颈问题,力争能够有所突破。当前乃至以后,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我国农业振兴战略的最终实现需要解决诸多根本性、传统性、遗留性的难题,同时,还应针对新问题与新挑战做出积极回应。为了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在制定农业现代化评价目标时,一方面应涵盖最为基本的投入产出指标、产值效益和生活水平以及农村发展指标,另一方面要在农业发展结构与发展质量层面设定指标并进行必要的创新。唯有如此,才会在“十三五”期间让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取得突破进展,才会在满足农业现代化阶段性要求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在农村经济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与之相关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在制度层面为其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有必要把传统模式打破,更好地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类体制性约束,让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加顺畅。其具体做法包括:(1)全面促进乡镇配套改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需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税收改革,借此理顺农民和国家间的财富分配。为此,当地政府需要紧紧把握这一发展机遇,通过深化改革完成对村级债务的整合,使得乡镇配套改革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借此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的新农税收征管系统。与此同时,还应完善和优化经济收支管理系统,针对时而出现的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予以克制,防止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的情况,切实保障农民群体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2)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按照现有的统计,在我国县域经济体系中,其竞争力百强县(市)的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占比15%左右,第二产业占比50%左右,第三产业占比35%左右。从中可以看出,在进行农村工业化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提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以此解决“三农”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按照这一思路,其根本途径便是以农业现代化为基准,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尤其是村办企业,让更多农产品(初级产品、初级加工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借助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平台走出农村,走入城市,走进更为广阔的市场。(3)大力发展市场农业。依据社会化服务管理实践的发展诉求,这一工作需要把管理效益和管理效率的提升视作行动纲领,让农业以市场为导向,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应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企业,以便对农村资源予以整合和优化。比如,可以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针对当地的特殊属性,通过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让更多农民根据市场需要改变种养殖结构,有针对性地向市场提供产品,并借助村办企业对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农民的整体收入。

(四)多维度释放农业经济价值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业经济多元化能够对农业现代化建设起到促进和支撑作用。所以,我国农村经济需要优化农产品的品质与档次,重点提升现代集约型和精准型农业,以此搭建起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范式:(1)在注重生态农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重点发展多元化经济,以此提升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需要优化传统农业中单一化的内部结构,防止出现低质低效和产品积压的情况,使之能够和国内外市场保持适应。同时,要在调整粮经比例的过程中,确保市场能够对农业资源配置产生决定性作用,并以科技为依托,持续不断更新农产品,将农产品品质和结构与市场需求挂钩,借助调优和调档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农业发展优势,呈现出“特色+档次+规模”的态势。只有这样,才会让农村经济能够接入市场经济,才能赢得市场和占领市场,这对发展农业经济与增加农民收入是大有裨益的。(2)重点发展现代集约型和精准型农业。借助现代工业装备与现代物质投入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思维,对现代农业进行武装,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节约土地资源、提升农业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让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能够得到同步实现。需要注意的是,农业集约化经营和精准农业之间关系十分紧密。精准农业需要借助先进技术手段和最佳配方、最低消耗完成,以此换取对自然资源的最大节约与对农业产出的最大效益。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重生态农业经济建设,通过开发绿色产品和发展绿色农业,提升农畜牧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农业的比较优势。(3)搭建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经营范式。在建设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破除传统社会中以种养业等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体的格局,通过构建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范式,让农业能够走上产业化的道路。为此,需要充分发挥农村资源的优势,重点发展一批主导产业与优势产业,借助政府的引导作用,让部分高效的社会化服务系统能够更好的为农村经济的进步服务。同时,要打开和拓展市场流通渠道,最终形成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依托,以商业为桥梁的产、供、销一体化运行体系,让农村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产业发展得到梳理、市场空间得到扩展。

三、未来五年中国农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为了实现中国农村的振兴,笔者认为,在未来五年中,农村经济除了要在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外,还应适时适当推进合作社与合作社联社建设、借助土地改革为农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借助农业现代化振兴农村经济、充分释放小农经济生命力。唯有如此,才会形成更加健康而稳定的农村市场经济态势,继而实现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整体进步。

(一)借助农业现代化振兴农村经济

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为了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增加农村发展的预见性,降低盲目性,其具体做法包括以下方面:(1)提升现代农业要素的投入比例。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农业现代化建设对投入的要求较高。第一,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规模。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社会的发展和振兴需要资金、技术的支持,而相关项目的推进以密集型居多,其目的是为了让生产经营方式从传统粗放型转到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经营模式,而这些转变势必会对资金产生巨大需求。所以,需要借此构建有利于激励农民提高农业投入的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加入乡村振兴的队列之中。第二,提升物质投入水平。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需要投入种子、化肥等物质,此类物质的投入需要经过市场机制的决定与配置,以便以较高绩效参与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此类配置因为农业利润处于低位难以达到应有份额时,就应该通过政府调控的形式,对农用生产资料进行价格补贴等。(2)正确处理农村发展的各类关系,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提升农村发展后劲。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重点协调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在发展速度方面保持均衡,防止出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界定了经济发展比例之后,需要进一步界定农业发展的实际目标、既定速度以及保障措施等,并以此为基础,界定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确定出合理的发展速度与发展规模。其中,对农业的保护需要体现在投入偏好、价格偏好以及收入分配偏好等诸多方面。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体制、政策等进行优化,以便最终形成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城市—集镇—乡村”的三元结构,构建起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城—镇乡—村”一体的全新格局。(3)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步伐。在农业发展目标层面上,应形成具备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科技系统,在技术层面确保农村经济的高产、优质和高效,而现代农业的实现,需要在结构方面做出努力,比如搭建起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实现农业科技的进步。或者通过自主研制与引进国外科学技术的形式,加大对现代农业的科学研究,以便借此能够创造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科技体系。

(二)充分释放小农经济生命力

在我国,正确认识小农经济的生命力所在被视为正确把握农村经济发展困境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而在释放小农经济生命力方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构建“小农”适度发展的农村组织。激励资本下乡和促进农业资本化的进程,在强调市场作用的同时让小农经济能够于生产以外体现对农村振兴的重要性。而将“小农”经济适度合作组织起来,不但可以解决小农经济规模过小难以和市场对接的问题,还能够解决难以单独解决基本生产条件等问题。(2)发展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立体乡村产业。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需要以自然资本为前提,重点发展小农经济中所蕴含的立体化农村产业,包括有机农业、农村旅游、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崭新潮流,更是城乡互动的关键体现。同时,要集中力量发展农村新能源产业和农村养老服务业,让农村经济可以得到主流力量的引导,释放其巨大的发展潜力。(3)注重转变农业现代化服务模式。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方式以及承担风险能力和利益导向等都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异,使得小农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为了破解这些矛盾,消除由于小农经济具体情况而造成的恶劣影响,需要提升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度,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切实转变农业现代化服务对象,让更多政策和制度能够惠及更多的小农主体。

(三)适时适当推进合作社与合作社联社建设

(1)提高政策的扶持力度,提升合作社的发展力量。比如,在税收层面上,应有效开展税收减免工作,借助减免与降低起征点的形式,完成在税收层面的帮扶;在财政层面上,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借此持续性地提升对农村的帮扶力度,重点资助那些具备较强的产业基础和群众欢迎的、可以发挥带头作用的合作社;在土地政策层面上,应健全与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相适应的策略,以自愿有偿为前提,推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借助多种形式开展规模经营,以此提升农村发展后劲;在政策配套层面上,需要建立和健全与支农政策和办法相关的政策措施,通过分类指导的形式让农村工作能够脚踏实地的推进。(2)健全农村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范式。为此,需要健全农村合作社制度,并以现实情况为前提不断完善合作社的运行机制。针对合作社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借助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形式,让有关标准能够得到真正的实行,继而提升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绩效;应进一步调整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行为,以统一化、标准化的模式开展采购、生产、包装、营销、物流等工作,借此优化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并在外部监管程序的作用下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3)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对农村合作社的资金支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农村金融政策的帮扶力度,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让更多民间资本在地方财政的引导下能够深入农村金融服务行业当中,继而形成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为主题的农村帮扶制度。同时,还应拓宽农村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在加强对合作社进行资金帮扶的过程中,需要重点依靠地方财政的帮助,尤其要对那些具有代表性、规范化与典型性的农村合作社予以资金支持。

(四)借助土地改革为农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1)借助土地流转优化农村资源配置,让农业朝着集约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近年,我国农村社会取得了极大进步,农业科技得到了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有效方式优化土地流转,不但可以实现农村集约型和规模化发展,还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不受侵害。为此,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出台更多与土地流转相关的利好政策,以此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与统一化管理,让土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让有效的土地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使其作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农村经济效益获得显著增加。(2)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需要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朝着有利于农民利益的方向转变,借此丰富与发展农村经济;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确保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能够与土地流转保持适应,以此实现农民的增收和农业的增产。此外,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还应针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集中利用,在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让相关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要针对农业新科技进行推广和应用,让不同类型的土地能够以更为多样化的形态创造更为理想的价值,在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之后,让农业种植风险得以大幅度降低,让农业生产之投入产出比显著提高,让农民群体的经济收益获得强有力的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农民自土地中解放出来之后,要能够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实现充分就业,抑或是到城镇地区务工,通过从事多种经营的形式,让总收入得到增加,让生活方式与生活理念得以转变,这对发展农村经济、振兴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保证土地流转可以促进经济模式的转变,让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而实际上,土地流转一般会造成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变。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当土地资源集中在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或者投资经营者手中时,无论是资金、技术、人才还是市场信息都更容易获得,相关风险能够更好地加以规避,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的需要,这对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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