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困境与转型
2018-03-10 11:00  魏三珊  《人民论坛》 2018年第2期 浏览:879  评论: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农村经济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 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现阶段, 农村治理过程中, 仍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村民参与程度低、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 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因此, 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转型对策, 对推动农村更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进农村治理转型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需要

加强农村治理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应统筹城乡发展格局, 充分利用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基于农村振兴的大背景, 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治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 可见农村治理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致性。推进农村治理转型, 不仅是农村治理的一次新的尝试, 更能够满足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 有效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推进农村治理转型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党的十九大对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提升农村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 政府应不断转变角色定位, 建设服务型政府, 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 提升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的和谐与国家发展稳定息息相关。若不能妥善解决农村的社会矛盾, 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会导致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 不利于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 农村治理过程中应对农村的发展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总结农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为农村治理的转型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农村治理工作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村民参与度低等困境

治理结构不科学。第一, 现阶段农村治理工作存在治理结构失衡的问题, 基层政府部门大权独揽, 各个部门均受政府的统一管理, 不仅加剧了政府部门的管理负担, 同时也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二, 农村的治理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农村发展水平提升的关键。随着农村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如果农村的治理制度不能与时俱进, 则会使得农村矛盾的解决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 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三, 民间组织是农村治理的主体, 在维持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阶段, 我国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相对落后, 民间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 无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方面的优势, 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村民参与程度低。第一, 受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 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较为薄弱, 缺乏民主协商的意识, 参与公共事务的愿望较低。第二, 由于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 为了提升自身的生活水平, 部分农民选择进城务工, 不能够及时回乡参与社会改革。第三, 沟通渠道不畅通限制了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部分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薄弱, 不能认真听取村民意见, 无法为村民表达自身意见和建议提供良好的平台, 降低了村民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

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第一, 部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较差, 官本位思想较为浓厚, 不能充分倾听并满足村民的需求, 针对村民间的矛盾纠纷, 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压制村民的上访行为, 采用暴力手段推进农村的拆迁工作, 降低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第二,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尽管国家制定了移动支付政策, 但仍不能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短缺的问题。第三, 目前, 农村基层政府未能建立完善的供给决策机制, 不能合理配置农村的社会资源, 对农村治理的民主化产生了不利影响。

完善农村治理的组织架构, 全面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完善农村治理的组织架构。第一, 农村基层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 不断改进治理方法, 通过增强村民的参与度, 转变政府职能, 构建涵盖村民、社区党组织和民间组织的治理主体, 为农村治理模式的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前提和基础。同时, 农村基层政府应合理划分权力和职责, 促使民间组织辅助社会公益性工作, 由社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活动进行引导和监督, 推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提升村民对农村治理的参与程度。第二, 农村基层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村民议事会议制度、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第三, 政府应始终坚持“政社分开”的宗旨, 提升民间组织的地位,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管理过程中的效力, 同时, 民间组织也应不断完善自身组织建设, 提升农村管理的实效性。

提升村民的参与程度。第一, 农村基层政府应着力提升农村村民的参与意识, 开展多样性的社区活动, 建立在对村民的兴趣爱好深入了解的基础上, 鼓励村民树立共同的生活观念, 提升村民对农村治理的认同感。同时, 应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文化, 提升农村的整体凝聚力, 打好农村治理的良好基础。第二, 农村基层政府应将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放在首要位置, 合理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 在市场调研基础上, 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加大对龙头产业的扶持力度, 促进农村产业的长远发展。第三, 建立畅通的参与渠道能够为村民发表意见和建议提供良好的平台, 有利于提升农村治理的民主性。农村基层政府为了促进村民自治的充分落实, 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 组织专业人士、村民代表对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查和讨论, 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提供保证。

完善公共服务。第一, 农村基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能和责任, 不断转换角色定位, 建设服务型政府。现阶段, 我国农村的社会资源存在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较为悬殊, 无法提升村民的幸福感, 不利于提升农村治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 政府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社会民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 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化。第二, 农村基层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通过加强信贷支持和减免审批费用的方式, 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 政府应建立健全集体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将获得的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挖掘农村集体用地潜力。此外, 政府还应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 通过个人捐赠、投资和参股的方式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第三, 农村基层政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成立农村公共服务中心, 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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