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规划引领乡村振兴——《辽宁省新民市乡村振兴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召开。新民市携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以“村屯共治”引领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辽宁省新民市乡村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全国第一份全域性、全方位、全系统的乡村振兴规划纲要,为即将大规模的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新民市是沈阳所辖唯一县级市,区域面积3318平方公里,人口70万;辖24个乡镇、5个街道、335个行政村。作为传统农业大县,新民市农业基础较为雄厚。但近年来愈发表现出经济增长乏力、产业转型困难的瓶颈状态,农业收益低、农村空心化、农民增收难的系列问题在整个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新民市迅速响应,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团队,立足地方实际,结合中央精神,编制出全国首份乡村振兴规划纲要。
乡村振兴的基本点在农村。《规划》以村屯发展为落脚点,以共建共享为突破口,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民社会组织、新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抓手,旨在通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实现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在乡村有效聚合,形成多元化、制度化、可持续的乡村振兴有效实现路径,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将新民打造成为沈阳乃至东北的“现代农业展示区”、“生态宜养区”、“文明传承区”、“治理示范区”。
乡村振兴作为党中央高位推动的战略部署,具有统摄性。本次发布的新民《规划》总体有五大特征:
一是总体统筹,突出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协调并进的发展布局。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点在乡村,不同基础条件、不同发展程度的乡镇和村屯需要总体统筹。新民《规划》提出,全市在资金整合、整体布局基础上,设立若干类型以奖代补项目,鼓励每个乡镇、每个村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改革领域,承接相应改革任务。在资源投入上,建立涉农政策资金整合平台,通过资金整合利用,提升政策资金利用效率。在主体调动上,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发展引领、治理整合功能。《规划》共5大方面,70项具体措施,涵盖了对新民市乡村经济、社会、文化、治理等各个领域未来三年改革发展的统筹设计。
二是立足本地,坚持规划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各项兼备的发展导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必须先行,其核心是前瞻性,关键在于可操作、可执行。新民《规划》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团队编制,经过详实的实地调查,辅以大量的座谈访谈,提出了分步实施、按步推进的改革举措,为中央战略的本地化提供了坚实保障。以产业发展为例,《规划》提出,建设全域融合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农业创业产业园,培育两家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淡水鱼、大棚蔬菜、西瓜等3家以上互联网农产品交易平台,均是对本地当前发展基础上综合潜力的前沿发掘。
三是凸显创新,践行产业提质、经营转型、利益共享的新型发展理念。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提出,要通过农业产业现代化实现新民市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型,充分发挥农业绿色、生态、文化传承等功能,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农耕体验区等发展新路径;引入现代运营理念,以农业龙头企业、金融企业为支撑,借力现代资本、管理提升产业效益;同时,强化发展共享理念,通过股份合作、众筹、PPP等形式,实现政府、企业、农民等共建共享,构建同等受益的新格局。
四是机制配套,形成多元化、能落地、可持续融合发力的制度体系。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化的战略布局,必须从机制配套着手,逐渐形成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凝聚乡村振兴的最大合力。《规划》提出,创新考核机制,即根据不同乡镇、村屯的自选改革任务,实行“N+X”考核(“N”即日常工作和常规任务等;“X”即自选改革工作);创新资源投入机制,根据不同村屯的改革情况,实行分年投入、以奖代补,充分调动参与积极性;改革政府权力结构,推动市级政府部门整合,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赋予乡镇政府更多自主权,提高基层政府改革活力。
五是共同参与,推进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屯齐抓并举的发展局面。乡村振兴作为一项全域性的制度设计,必须最大程度调动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屯参与进来。《规划》提出,按以奖代补,分年投入调动基层参与动力;实行带动式发展模式,组织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屯,通过股份共享、产业扶持等形式,定向带动周边村屯发展;引导农民以入股分红形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分享发展收益。在参与主体上,建立能人回村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小剧团、秧歌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村庄治理、政策引导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