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底层文化景观治理
吴理财
最近十年间,中国城市底层渐次兴起了广场舞和各种草根文化组织。尤其是广场舞,无论是北上广这样的特大城市,还是一般的大城市、中小城镇乃至偏远村镇,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风靡城乡。在城市基层,除了随在可见的广场舞以外,还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各种类型的草根文化组织,或自娱自乐,或服务街邻,或趋利经营。这一兴起于中国城市底层的独特文化景观,不是政府有意主导推动,也不是某一组织人为引导动员,却是生活于城市底层居民未经组织、协调、动员而竞相模仿、自发形成的。
对于这些遍布大街小巷的广场舞,对于形形色色的草根文化组织,又该如何去理解?如何去治理?
当然,对当下城市底层这种独特的文化景观,有各种不同的“解码”。仅以本期刊发的一组文章来看,其观点也并不一致。我认为,这些不同的解读,本身就很好地表征了当前城市文化景观的特点以及它们意欲表达的内容,因为这些文化“符码”本身就蕴含着各种矛盾或冲突,即个体利益与集体权益的矛盾、传统价值与现代理念的冲突、城市生产与城市消费的紧张、政府管理与底层社会成长之间的博弈,不妨将它们视为我国城市社会急剧转型的一种反应。
广场舞所散发的中国文化特色之一的集体主义属性,与逐渐抬头的个人权利的矛盾与冲突,对国家政府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黄薇诗从广场舞者、居委会、城市管理者及国家四个层次的叙事,描绘出当下城市居民的文化生活面貌,反映出广场舞扰民背后个人与集体冲突的深层原因。进而提出,对于广场舞的治理,社区、城市及国家应平衡个体权利与群体利益,同时通过改进公共文化服务,逐渐培育出现代城市新型公共文化。
与黄薇诗不同,方坤立足于广场舞中的个体身体分析,分别考察了个体在广场舞特定时空关系中所呈现的政治态、休闲态、运动态和表演态四种不同身体样态,揭橥身体样态背后所蕴藏的权力规训和文化治理的逻辑。他认为,广场舞中的身体呈现是空间权力规训下个体自我表达的结果,既有个体身体对空间权力的接纳,也有空间权力对个体表达的承认。二者共同推动个体身体从原子化状态进入再集体的社群化状态,而身体的空间转换也在客观上促进了空间权力形态的重构。
瞿奴春则通过广场舞“热”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冷”的对比,试图从广场舞“热”之中探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参与机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具地方特色、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将社会力量与政府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刘磊、梁来成均留意到城市草根文化组织的“整合”或跟政府的“合作”问题。草根文化组织与政府的合作,既源于社区“应付式”和“减压式”双重逻辑的推动,又基于草根文化组织合法性的认可和体制资源依附的选择。但经过政府的“整合”或“收编”之后,草根文化组织又生发出草根文化组织自主性的消解以及社会角色的“迷失”等新问题。如何平衡和妥善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也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城市草根文化组织的持续发展。
李山则将研究主题聚焦到城市社区的文化治理上,认为社区文化治理以治理理论与文化权力思想为基础,旨在建构起合作共治的主体架构,借助市场与社会等多重机制,发挥社区文化的治理性功能,建构社群公共性的集体行动。进而提出,社区文化治理需要建构起政府、市场与社会并存的主体架构,并推进主体间多中心协同合作;同时,还需要在展开具体社区文化实践行动进程中,发挥文化权力的治理功能,建构社区的共同体生活。
这组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以各自不同的形式展现了当前我国城市基层文化景观,揭示了这些文化景观背后的文化政治学内涵。应该说,对城市基层文化的政治学研究才刚刚开启,许多思考还不够成熟。希望有更多学者关注城市基层文化治理,参与文化政治学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