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山:社区文化治理:主体架构与实践行动
2017-03-18 09:20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 浏览:904  评论:0

摘要:文化既是生活世界的意义建构,也是建构生活世界的微观力量。在此过程中,文化成为权力运行的重要场域。由此以来,文化可以成为治理的对象与工具;文化治理也就成为国家治理的应有内涵。社区文化治理是文化治理的基层实践。它是以治理理论与文化权力思想为基础,旨在建构起合作共治的主体架构,借助市场与社会等多重机制,发挥社区文化的治理性功能,建构社群公共性的集体行动。因此,社区文化治理需要建构起政府、市场与社会并存的主体架构,并推进主体间多中心协同合作;同时,还需要在展开具体社区文化实践行动进程中,发挥文化权力的治理功能,建构社区的共同体生活。

 

全文: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filename=YNXY201701006&dbname=CJFDPREP&uid=WEEvREcwSlJHSldRa1FhdkJkcGkzcUJ1OVpJeTdrd3ZCRzBWcjltVlo3OD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ggI8Fm4gTkoUKaID8j8g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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