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益群、孙昊: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研究的两种模型及其反思
2016-11-16 10:49  郑益群 孙 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03期 浏览:1119  评论:0

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研究的两种模型及其反思

郑益群

摘 要:对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结构的研究存在“乡绅自治模型”和“国家治理模型”,前者认为中国传统乡村是一个由士绅进行自治的政治共同体,后者认为国家权力一直延伸到乡村基层,根本不存在自治。两种模型都没有全面呈现传统乡村中的政治能动者。三层权力模型有助于克服两种模型及其理论预设的缺陷,全面呈现乡村中的权力能动者。通过这一模型检视中国历史中乡村政治形态的发展,可以发现,当前乡村治理的任务是需要把基层党支部的堡垒作用、传统的乡贤文化和现代的乡村选举结合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词:乡村政治;中国传统乡村政治;三层权力模型;国家治理模型;乡绅自治模型

20 世纪 40 年代,费孝通曾经提出,中国的村治结构是“皇权不下县,县下行自治”的“双轨政治”。一方面是国家从中央延伸到州县的皇权治理结构,另一方面是乡绅为权力主体的乡村自治结构。我们不妨把这种对乡村政治结构的描述称之为“乡绅自治模型”。然而,以魏特夫和秦晖为代表的学者,却认为整个中国社会是一个家国一体的权力结构,皇权对乡村社会一直在进行全面的管控。我们可以把这种描述称之为“国家治理模型”。可以说,上述的两种理论模型构成了近代以来对于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理解的两种比较典型的元分析框架,而其他替代性的框架也无外乎是对两种框架进行折中调和。

这些模型一直在引发大量的讨论,并从不同的侧面丰富了我们对传统乡村的认识。但是,围绕它们的讨论也造成了很多困惑,比如,这些对传统乡村的自治或专制的相互矛盾的描绘究竟多大程度上符合现实,抑或只是一种论者投射的想象? 而继起的替代模型又在多大程度上脱离了这种自治 - 专制二元论的窠臼?为了澄清这些问题,笔者将首先对“国家治理模型”和“乡绅自治模型”两种模型进行梳理,然后分析模型的一些不足之处,并尝试提出一个三层权力的分析框架,并以此检视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的历史脉络。

一、国家治理模型

中国自秦始皇行郡县制以来,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便一直是单一制的皇权国家。其典型的治理方式便是韩非子在《扬权》中所提出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通过这一自中央至地方的权力系统和统一的礼法制度,皇权直接表现国家权力本身。在西方启蒙时代,这种大一统的皇权体系被传教士介绍到西方后,与西方社会长期的多中心封建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形成了对于中国专制帝国的想象。在众多启蒙学者那里,中国与波斯、土耳其等一样,是一个庞大的东方专制帝国,它有一种扁平化的权力结构,君主奴役着万民,除君主之外的一切臣民处于平等的社会关系,但是这些平等的臣民本身却是无差别和无个性的。比如,黑格尔就认为,“东方观念的光荣在于‘唯一的个人’一个实体,一切皆隶属于它,以致任何其他个人都没有单独的存在” [1(P150) 。在黑格尔看来,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治(也即是不同群体之间权力的斗争与平衡),只有君主与臣民的统治关系。

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的国家治理模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国东方专制主义的想象的发挥。在一些西方学者如亚当·斯密、穆勒和琼斯看来,东方专制主义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农业生产对于大型水利建设的需要。这一观点为后世的学者所继承,其最为典型的代表便是写作了《东方专制主义》一书的卡尔·魏特夫。

魏特夫认为,东方专制主义“这种社会形态主要起源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在这类地区,只有当人们利用灌溉,必要时利用治水的办法来克服供水的不足和不调时,农业生产才能顺利地和有效地维持下去。这样的工程时刻需要大规模的协作,这样的协作反过来需要纪律、从属关系和强有力的领导”,而“要有效地管理这些工程,必须建立一个遍及全国或者至少及于全国人口重要中心的组织网。因此,控制这一组织网的人总是巧妙地准备行使最高政治权力” [2(P2)

而在秦晖教授看来,中国传统社会并不是所谓的“封建社会”,因为自秦始皇一统六国,封建制度便已被废除,自此之后的中国便已经成为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帝国。这一官僚制帝国采用“编户齐民”的方式对乡村社会进行着直接而严密的控制,整个中国是一个一元化的大共同体,国家动员能力强大,而个人活力和小共同体都遭到国家力量的压制而得不到发展。在这一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下,中国村庄的主要矛盾并非地主与佃农之间的矛盾,而往往是国家权力对于民间资源过度汲取所导致的“官逼民反”。同样,在秦晖教授看来,“1949 年后中国进入了高度一元化的‘计划社会’”[3(P133) ,传统中国的大共同体本位被新中国的现代行政制度所继承,行政机构对于村庄的组织和束缚同样构成当代中国村庄政治的核心问题。

总之,在这一国家治理模型的视域下,中国传统村庄政治被视为国家管理和资源汲取的简单向下延伸,村庄内的不同阶层的政治、伦理和经济互动被认为并不存在或处于边缘地位,作为管理者的国家和作为被管理者的臣民被视为传统村庄政治的主要参与者。从根本上说,这一分析框架实质上将中国传统村庄政治简化为国家对于村庄过度的行政管理和过度汲取。正是从这一分析框架出发,近年来众多学者认为中国村庄政治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国退民进”,也即是通过国家力量的退场为公民个人和组织力量的发展提供空间,从而为中国真正建成公民社会提供保障。

二、乡绅自治模型

与上述舶来的专制国家理解模型有所不同的是,20 世纪上半叶以来以费孝通、梁漱溟为代表的一批本土学者认为这一国家治理模型流于表面,必须从对乡土社会的直接观察和对于儒家传统的深入把握出发,才可能对中国村庄政治得出真正的理解。在他们看来,中国传统社会更多是由一个个相对独立而又自治的伦理共同体构成,以皇帝、朝廷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实质上并不构成对乡村共同体的干涉。这一理解模式亦可追溯至韦伯等西方学者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观点,在韦伯看来,皇权只限于市区,“一出城墙,皇家行政的威力就一落千丈,无所作为了。因为除了本身就足够厉害的宗族势力外,它还得面对乡村本身有组织的自治” [4(P145)

费孝通认为,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与西方社会并不相同,前者是由个体推发出去的同心圆式的“差序格局”,而后者则是以特定框架为前提的“团体格局”。这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使得西方学者并不能真正理解中国村庄政治的真实运作原则,便想当然地认为中国社会只存在国家与个人而不存在自组织性质的社会团体。在这一“差序格局”下,国家权力并未且无需进入村庄政治之中,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5(P63)

之所以如此,在于“差序格局”内的结构特点。一方面,“差序格局”中等级制森严,“君臣、父子、夫妇”都有严格的伦理界限,不能轻易逾越。另一方面,“差序格局”又以家庭为本位,相对于家庭以外的社会关系具有强烈的稳定性和排外性。在“家国同构”的差异格局下,国家力量的代表———外来官僚,事实上无法进入到乡土社会之中,只能依靠本土的知识阶层———即士绅进行统治。因此,“对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如果以县以下为界限的话,皇权与绅权一向是分工合作的”。[6(P201) 这些士绅阶层本身一方面是知识分子,一方面往往又是宗法家族中的长老,他们依靠知识和家族权威这两种资本,对乡土社会的各种资源进行协调整合,安排生产、决断人际纠纷、组织兴建各种公共设施,成为村庄政治中实际的领导者。

不同于费孝通为代表的社会学研究,乡绅自治的另一学术路径来自于以梁漱溟为代表的新儒家理论。梁漱溟认为传统中国为“伦理本位、职业分立”之社会,与西方社会之“个人本位、阶级分化”截然不同。在这一伦理本位的社会里,分为“士、农、工、商之四民,而士居四民之首。士人不事生产,却于社会有其绝大功用;便是他代表理性,主持教化,维持秩序;夫然后,若农、若工、若商始得安其居,乐其业” [7(P42 43) 。士人之所以代表理性,正在于其读书明理,掌握知识,因此就如《礼记·学记》中所说“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借助其知识上的权威来管理社会。所以,虽然历史上中国一直是君主制国家,但君主也只能借重士人来维持统治,以政简刑清为政治理想,将实际的管理交予士人通过礼俗教化来完成。梁漱溟断言,中国的情况是“国家与人民无干涉,人民与国家无干涉” [7(P71) 。真正的社会根基则在于以乡村士人为首的乡约、宗族等乡村组织。两种学术路径尽管略有差异,但对于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的看法却可同样归于一点,即真正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的核心在于以读书人为主的士绅阶层,其主要的组织方式是按照伦理原则和等差序列构建起来的乡约、宗族等团体。与前一国家治理模型不同,这一分析视域下,国家在基层,尤其是在乡村里是完全缺场的囿于国家 - 市民社会理论或国家工具论的窠臼,没有展现一个权力结构的全部能动者,要么如前者一样忽视了精英阶层是一个独立的能动者,要么像后者一样罔顾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国内很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主导传统村治模型的国家 - 社会和国家工具论两种框架的不足之处。崔之元认为,国家 - 社会的两层分析法已经无力于把握中国社会的复杂权力格局,因此有必要重返自亚里士多德到马基雅维利的三层分析法。他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可以分为上层(中央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和新兴资本大户)和下层(广大挣工资的老百姓)。整个社会的权力构造就取决于三个阶层之间的合作与对抗的模式[11] 。孙立平也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框架,在他看来,社会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结构因子: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和民众。社会的稳定关键在于这三个结构因子之间形成稳定的制衡和互动关系。他依靠这个框架,分析了中国社会从古代到改革前后的长时段历史变化[12] 。金太军同样采取了类似的三层框架来分析村庄的政治结构,他构建了一个国家 - 村庄精英 - 普通村民的三重权力分析框架。从这个框架出发,他勾勒了一个中国乡村权力结构从古代到改革以来的历史发展

图景 [13] 。

这些研究丰富了对中国乡村政治的理解,并全面揭示了乡村内部的政治能动者。但他们忽视了三种权力之间的力量消长及其合作对抗关系对乡村政治形态的影响,比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乡村中的主导性政治力量是不同的,而正是主导力量的不同,决定了某一历史时期的乡村政治形态。

四、三层权力模型视角下的传统乡村政治

对以上分析框架存在的缺陷,我们提出一个动态的三层权力模型,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中呈现这些被遮蔽了的权力能动者。在三层权力模型中,社会权力分布于三个集团中,国家官僚集团、民间精英集团和社会平民。这三个集团都是权力能动者,它们无法相互还原,而是相互独立。一个权力场域中的政治形态,即取决于这三个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将这一模型应用到对中国乡村政治的描述中,本文尝试提出,基层乡村的权力结构是由国家、乡村领袖、村民三方共同博弈形成的,因此乡村政治既不是国家所完全主导的专制模型,也不是乡绅所引导的自治模型,而是一个被三方力量的不断冲突而构型的动态场域。我们不试图去界定乡村政治场域中固定的主导性力量,而是尝试去揭示乡村政治行动者和政体的多元性。在此,我们将把乡村政治区分为三种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当国家的力量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这时候乡村就接近于国家治理模型中所呈现的权力构架,我们将这种政治形态称之为乡村君主政体;当地方精英的力量成为支配性的,乡绅自治模型中的权力结构就开始成为现实,这就是乡村贵族政体;而当平民成为乡村的主人,那么它就开始转变为民主政体。而这几种政体,还可以相互结合,组成不同类型的共和政体。在下文中,笔者将以此检视中国历史中乡村政治形态的发展,并初步尝试对乡村改革的策略进行探讨。

自古代中国至晚清,中国政治便呈现出君主 - 国家集团与贵族 - 士绅集团争夺农村剩余资源的格局,这一格局也在总体上规定了中国乡村的一般权力架构,即君主 - 国家集团、贵族 - 士绅集团与普通民众之间两两对抗、联合和制衡的结构。在秦汉以后的漫长

的历史中,中国的乡村政治经历大致以下几个阶段:

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后,贵族权力一直不断地被君主权力所削弱,而秦始皇更是通过废除贵族集团的世袭特权,建立了一个编户齐民的颇为现代的绝对王权国家体制。虽然秦朝的统治因为缺乏中间权力的缓冲和制衡,最终很快陷于崩溃,但秦朝所完善和确立的乡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后世的一个基本村治制度。乡里制度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是出于当时的诸侯加强对基层人口的控制的需要 [14(P24) 。秦朝在县以下设立了里、亭、乡三级乡村行政体制,将农村划入行政序列之内。乡的行政职能不仅包括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兵役的征集任务,而且还包括狱讼、治安、选举和教化等。通过乡里制度,国家基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延伸到农村细胞的官僚网络,可以对农村进行全面和直接的统治。后来的汉朝承袭秦制,在乡里组织体系上更趋细致和严密化,通过户籍管理等各种行政手段加强了对村民的人身控制。秦汉两朝,国家都将乡里长官置于国家政府的官阶编制之内,从而成为了乡村中的主导性力量,在这个意义上,秦汉时期的乡里制度是典型的君主政体。

然而,自两汉以来,地方豪强一直在对乡里组织进行着干预、渗透和控制,这主要是为了与国家或王权争夺乡村的人口和资源。尤其在东汉以后,豪族势力快速发展,并开始日渐支配国家权力,同时也开始渗透到乡里组织之中。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内乱频仍、蛮族入侵,乡里制度受到了极大冲击。很多百姓为了自保,开始脱离原先的伍里编制,依附于豪强大姓。这些豪族可以荫蔽户口,汲取所辖人口的剩余产品,使自身权势加剧膨胀,形成一个小型的共同体,脱离国家的控制。更有一些地方豪族,为了应对内乱外侵,纷纷结成坞壁,集军事与生产组织为一体,俨然一个独立王国。总的来看,在这个时期,国家权力开始收缩,乡里制度濒于瘫痪,此消彼长,贵族权力则在乡村获得了支配性的地位。此时的中国乡村政治形态,就可以视为一种贵族政体。

到了唐宋时代,无论是体现国家权力的乡里制度,还是体现贵族权力的宗族制度,都经历了一个根本的变化。从六朝到宋朝,中国的乡里制度逐渐从乡官制转型成为职役制。乡长里长都不复秦汉时期的威望,而成为受官吏驱使同时也受乡村宗族势力排挤的差役[15(P25) 。然而,国家也在宋朝以后不断通过保甲制等新的制度,以实现对农村的有力控制,可以说,国家权力在历史上从未真正退出过农村。另一方面,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也由贵族等级宗法宗族制向庶民类型的宗法宗族制过渡。在唐宋以前,宗族制度主要限于上层阶级,下层则是通过国家的乡里制度而被整合到国家的整体架构中。但从宋元时期开始,平民宗族就开始大量出现 [16(P22) 。于是,一方面是乡里制度的逐渐废弃,国家权力的逐渐退出,一方面是宗族制度的平民化。宗族就逐渐开始成为乡村的基本政治架构。尤其是明清的宗族组织,通过直接与里甲制度结合,成为基层的行政组织,开始代行国家行政的户籍管理和赋税征派等职能。这个时期,君权与绅权达到了一种稳定的平衡,并且在管理上形成彼此依赖的合作关系。士绅阶层帮助国家完成一些行政职能,而国家主导的科举取士的仪式过程也授予了地方乡绅阶层神圣的权威,极大地稳固了他们在乡村的统治。因此,虽然国家行政编制从乡收缩到了县,但国家的整个统治架构却愈加稳固。这时候的乡村政治,就不再是单一的君主政体或贵族政体,而是具有了皇权与绅权共同统治的共和制形态。

清朝废除科举制,直接导致了乡村士绅阶层的没落,那些留在乡村中的精英,因为日益缺乏知识资本,呈现出全面劣绅化的趋势,成了杜赞奇所说的赢利性经纪人。而国家在这个时期出于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也加强了对农村的渗透,国家(官僚资本主义)与农村的土豪劣绅(封建主义),构成了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两座大山。这个时期的村治形态,就呈现为君主制和贵族制的腐化形态———僭主制与寡头制的结合。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取得政权,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它推倒了中国农民头上的两座大山,一方面,通过政党下乡发起土地革命,从而获得底层民众的认同,并与其直接结合,同时,将劣绅化的中间权力阶层视为革命的对象。这种鲜明的敌友策略激发了巨大的动员和组织能力。另一方面,又凭借这种动员和组织能力,推翻了对农村进行了过度汲取的旧中国政权。不仅如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一革命时期的动员体制在农村还被进一步规范化,通过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和农村党支部的延伸,整个农村被整合到国家的权力秩序中来。国家也因此可以实现对农村的稳定和高效的资源汲取,以支援现代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在这个时期,国家权力实际上直接延伸到了村社组织。虽然这个时期的中国乡村的中间权力并没有完全消失,比如,人民公社和生产队的设立基本依循了旧有的村落和宗族构架,人民公社与宗族的边界有着高度的重合,这在事实上也部分抵挡了国家权力的渗透。但总体而言,这个阶段的乡村精英阶层基本被从乡村社会中抹去,乡村权力结构是以平民和国家的联合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君主(葛兰西把政党称为现代君主)与人民的共和。

然而,这种欠缺中间权力的政治架构极不稳定,国家通过高强度的动员体制实现了对基层的全面控制,但反过来也没有中间力量阻挡基层发起的直接针对国家的政治运动。正因为缺乏中间力量的屏障和制衡,上层和下层两个方向发起的政治运动总是会构成全面的风险,这要么造成了中国长期的高强度政治运动(前三十年),要么造成了频仍的农村集体性事件和巨大的维稳开支(后三十年)。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间精英阶层也开始成长,而在乡村中也出现了乡村精英,这些精英大致包括经济精英和宗族精英,此外还有帮派势力和宗教领袖。如何把这些中间权力阶层纳入到未来的制度安排中,如何处理新的乡村精英、普通民众与国家的关系,如何吸取中国的历史村治经验,把乡村精英锻造成为稳定共和国政治构架的坚不可摧的堡垒,就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的重要课题。

五、结语

乡村中存在着国家权力、乡村地方精英和普通民众三重政治力量,乡村政治的稳定就在于三者之间的制衡。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两千多年以来的中国乡村政治,大体上经历了从秦汉的君主政体、魏晋南北朝的贵族政体,到唐宋以来逐渐形成的君主与贵族的共和政体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普通农民一直被排除在权力安排之外,仅仅成为被统治者。共产党通过在农村实行土改、推行选举,在历史上第一次把农民带入到了政治之中,调动了农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但在这个时期,因为没有中间权力阶层的制衡和缓冲,整个政治系统不太稳定。因此,在乡村治理中,需要将乡村精英重新纳入到政治治理体系中,组建起政协式的乡村组织,把基层党支部的堡垒作用、传统的乡贤文化和现代的乡村选举结合起来,开创一个新的和谐的社会主义乡村政体,这正是中国两千多年的伟大政治传统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参 考 文 献

1][德]黑格尔. 历史哲学[M]. 上海:三联书店,1956

2][美]卡尔·魏特夫. 东方专制主义[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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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孝通.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费孝通,吴晗等. 皇权与绅权[M].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13

7]梁漱溟. 乡村建设理论[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8]瞿同祖. 清代地方政府[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9][美]杜赞奇. 文化、权力和国家[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10]李猛. 从士绅到地方精英[J]. 中国书评,1995(5)

11]崔之元.“‘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J].战略与管理,1998(5)

12]孙立平. 改革前后中国大陆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及民众间互动关系的演变[J].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冬季号.

13]金太军. 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互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J]. 战略与管理,2002(2)

14]王爱清. 秦汉乡里控制研究[M].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15]赵秀玲. 中国乡里制度[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16]冯尔康. 中国宗族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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